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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業組 / 就業須知

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實習處就業輔導組就業須知

 

面談注意事項

當就業服務機構為你安排了適當的工作機會,介紹你前往應徵時,請你特別留意下列各點:

1.對就業服務機構提供之求才條件及工作內容性質要充分瞭解。

2.不要忘記攜帶你的國民身分證、學經歷證明文件,以便雇主索閱。

3.要把握時間,準時應徵。

4.儀表要端莊,服裝要整齊。

5.與雇主面談要有禮貌,問答要簡單扼要。

6.對應徵的工作要表示有興趣,讓雇主認為你有工作熱忱,是他需要的人才。

7.與雇主談話時,不要過分自誇技能專長,也不要過分謙虛,讓雇主誤認你不能勝任。

8.如果介紹不成功,也不要氣餒,儘量保持良好態度留下你的姓名、地址,待雇主考慮,並立即通知原登記之就業服務中心(),以便為你安排工作機會。

9.面試時,提早10分鐘到達面試地點,萬一來不及,應及時打電話告之對方。

10.語氣要柔和,措詞要優雅,尤其面試時避免說口頭禪,措詞不可太誇張,以免給人輕率的感覺。

 

求職如何保護自己

1.女性最好有人陪著前往面試,當然這或許造成若干不便,但安全較有保障。面試中如果「氣氛不對」,應有意無意的表示自己朋友就等在外面。

2.將面試時間、地點和公司名稱告訴家人,萬一發生事情至少還有找人的方向。

3.面試時千萬不要將證件正本交給對方,至多繳交影本即可,警方案例中有不少歹徒騙取應徵者身分證作假人頭,行車執照拿去租車再以假證件典當車輛。

4.面試時也不必急著繳押金,正派公司一定是到職後才要求新進人員履行義務。

5.雙方應盡的權利義務,應盡量書面化,有無員工守則及其他規定。老闆有無其他規定如「試用期間半薪」、「遲到、請假、曠職(曠一天扣三天薪)扣薪」、「未預告離職扣薪」等。

6.求職者在簽署工作契約前一定要看清楚內容,如有必要可以先請人仔細研究勞僱契約有無不利勞方的陷阱,然後再簽約上班。

書面契約內有以下條款,即須先請教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後再行簽約:

(一)預扣薪資–即先剋扣若干工資,作為賠償之預備違約金。

(二)未工作滿多少天不得領薪。

(三)未服務滿預定期限之處罰。

(四)預繳工作保證金。

(五)放棄一切民事賠償條款。

(六)強迫加班條款或不加班扣錢條款。

(七)扣押身分證。

7.公司說明業務運作情形,若對方語焉不詳,僅表示上班後慢慢會了解,這種公司往往有問題。

   警方案例中偵破的出售假股條詐騙案,要求職者先上幾天課免費接受職前訓練,說服求職者一起來吸金、找下線。最後員工替不法公司賣假股條賺佣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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