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團法人彰化縣儒德慈善協會急難救助實施要點
106年10月25日第1屆第2次理事會通過
一、 依據:儒德慈善協會章程第4條、第22條辦理。
二、 目的:為扶助因天然災害、意外事故、重病、死亡,致生活陷入困境者度過難關,特訂定本要點。
三、對象:
(一) 急難救助補助─因天然災害、意外事故、重病、死亡或家庭變故,造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者。
(二) 生活扶助補助─因家庭清寒無法支付註冊、交通、團膳等相關費用者。
四、申請方式:
(一)填寫急難救助申請表(如附件1)及提供相關佐證文件。
(二)將相關資料繳交至彰化縣儒德慈善協會(會址:彰化縣二林鎮斗苑路4段500號)。
五、受理收件時間:全年度均受理收件。
六、金額:依申請人實際生活、家庭經濟狀況評估,最高以補助兩萬元為限。
七、審核:設立急難救助審核小組,由理事長擔任召集人,理事2人,共3名,負責審核急難救助相關事宜。
八、撥款:經急難救助審核小組通過後,主動聯繫申請人進行後續撥款事宜。
九、基於救急原則,凡接受撥款補助者,事後應經理事會追認程序通過。
十、本實施要點經理事會通過,報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